退休好生活》多元管道 类劳工加保更便利

劳动部表示,为因应多元劳动型态,灾保法提供强制、自愿及特别加保管道,在第一线工作的劳工朋友,都可以按其劳动关系,透过这些管道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确保职场工作安全。

劳动部提及,如短暂或临时受雇于自然人雇主的劳工(如工地临时工)、实际从事劳动人员(如数位平台美食外送员)或劳动基准法第45条第4项所定提供劳务之人(如广告童星等),可以透过劳工保险局所设网站、便利超商多媒体事务机或由劳保局所公布的职业工会协助等简便方式,办理参加职保,透过特别管道加保后,如果遭遇职业伤病事故,即可依规定享有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权益。

劳动部提醒,特别加保的保险效力,是从保险费缴纳完成的实际时间开始起算。因此,符合特别加保对象的劳工朋友,务必于开始工作前,由雇主或本人依照上述方式申报并完成缴费,才可以获得职保保障;此外,如受雇于依法已办理登记事业单位的劳工,则属职保强制纳保对象,事业单位应依规定成立投保单位,为该等劳工办理参加职保,不得透过特别加保方式办理加保。

劳保局指出,劳工可以使用劳保局网站申报或职业工会申报,劳工付费方式包括使用全国缴费网缴费,但需自付手续费3元;台湾Pay行动支付,也要自付手续费3元;或至各地统一超商缴费,但需自付手续费8元;如果在统一超商ibon机台申报,则仅能至各地统一超商缴费,需自付手续费8元。

劳保局提醒,在劳保局网站申报或由职业工会代为申报者限申报当日缴纳,如果在统一超商ibon机台申报者限列印缴款单30分钟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