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职保初审 「25万家事移工拟纳强制纳保对象」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逐条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林良齐摄)

据统计,我国截至去年为止有70万余名移工,其中家庭看护工人数达25万188人,但家事劳工不适用劳基法、而自然人雇主为自愿成立投保单位,多数雇主未为其加保,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逐条审查「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强制纳保对象加入「经中央主管机关依法核发聘雇许可」的雇主,意谓外籍家庭看护工、渔工全数纳保。

至于每月保费负担,如以基本工资2万4000元、平均费率0.21%试算,则每月约需增加50元保费负担。

委员有共识草案中,强制纳保对象除了「受雇于领有执业证照、依法已办理登记、设有税籍或经中央主管机关依法核发聘雇许可之雇主」、「依法不得参加公教人员保险之政府机关、行政法人及公、私立学校之受雇员工外」,劳基法的技术生、养成工、见习生建教生及「其他有提供劳务事实并受有报酬,经中央主管钱关公告者」也准用强制纳保规定

此外,在特别加保对象中除了开放自然人可透过特别加保方式纳保外,也开放劳工本人可以办理参加;至于原本有立委所提的「场所责任附加保险」则改为附带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