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中以上学校 开放设立长照机构

卫福部推估,台湾至2030年,住宿长照机构需求人口将达17.5万人,还欠缺4.2万床。为此,行政院会1日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法》修正草案,开放设有长照相关科系私立高中以上学校,可设立住宿式长照机构,排除设立长照机构必须是财团法人社团法人规定,扩增长照服务量能。

杜绝市面长照服务机构削价竞争,草案明定长照特约单位应向长照服务使用者收取应自行负担服务费用,不得减免,以落实使用者付费原则违者处3万~15万元罚锾,并限期追收擅自减免费用。卫福部次长李丽芬表示,目前低收入政府全额给付,中低收入部分负担5%,一般户16%,修法后必须落实。

这次修法主要为扩增长照服务量能,增列设有长照科系私立学校,得为住宿式长照机构设立主体,以运用其学校空间设置长照机构,并借由训用合一培育长照人才持续促进长照资源发展

李丽芬指出,私校高中以上学校设有长照相关科系,全国约有55所,若有意愿、有校地、有空间想投入,可免设长照法人,直接由学校附设,盼更多单位投入布建住宿式床位

少子问题日益严重,很多私立高中以上学校可能面临倒闭潮,行政院已提出「私立高中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草案,让私校有退场机制;开放长照相关科系私校可设立住宿式长照机构,也可说是提供私校转型机会。李丽芬说,目前法律已规定公立学校不必设长照法人就可附设住宿式机构,但并没有公立学校申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