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立学校 禁私设民营教育机构

图为高三年级的同学们在教室备战考试。(新华社)

为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大陆教育部25日公布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指出包含单独举办,与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合作以及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都应建为公办学校。同时各地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指公立学校自行开办的民间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也不得再利用公办学校品牌进行宣传。

所谓「公参民」,是指大陆知名初高中利用知名度和教学资源,开办民办教育,也就是所谓的名校办民校,等于在公立学校下,有私立学校。

据澎湃新闻报导,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排查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制定分省分年度工作方案,报教育部备案。整体大方向要因地制宜、审慎推进,一省一方案,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平稳过渡。

据《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求大陆各地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就近入学,因此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方式变相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如果是现阶段公办学校与社会组织、个人合作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符合「六独立」要求,包含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则可继续举办民营学校。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后,让公办色彩逐步退出;或经协商且条件成熟也可转为公办学校。

此外,另一涉及大陆教育领域的「双减」政策,在中央文件正式发布1个月后,包含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近日也陆续公布实施细则。24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宣称要用1年时间完成「双减」工作目标;稍早18日北京也发布具体措施,提出2021年底前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