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防法》三读纳入土壤液化 灾民劳健保费由政府支应

记者赖映秀台北报导

立法院25日三读修正灾害救法》,将地震引发土壤液化工业管线等灾害列入灾害范围,而灾民于一定期间内的健保、农保、劳保国民年金、就业保险由中央政府支应,且低利贷款适用目的由重建放宽至「修缮」。修法明订,灾民自政府或民间领取各项救助金慰问金或临时工作津贴,免缴所得税

修法指出,灾区土地建物,符合一定条件者,得减免地价税房屋税。金融机构对于灾民于灾害前办理各项借款信用卡,其本金及应缴款项的偿还期限得予展延,期间利息应免予计收,并由政府予以补贴

对于灾民购屋贷款自用住宅,经政府认定因灾害损毁不堪使用者,修法明订,得经原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以该房屋及其土地,抵偿原贷款债务。由于去年苏迪勒台风杜鹃台风、0206南台大地震仍有灾民努力重建,修法明订适用范围回溯至2015年8月6日。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时代力量与国民党亲民党民进党完成修法,过去灾民遇到天然灾害,究其损害如有第三人要负责,诉讼上难以寻求法律救济,这次修法包含暂免缴纳裁判费、于声请强制执行时,并暂免缴纳执行费。黄国昌也肯定台南市政府勇于任事,在修法前以行政裁量做出处置。

立法院长苏嘉全特别指出,感谢各党团能够在这次《灾害防救法》能通力合作,团结以最短时间完成修法,以民为念,「我们都感到非常光荣,希望所有委员以这次作为往后修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