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灾灾民可望免纳劳保、国保、农保保费 最长补助6个月

符合规定的受灾被保险人的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应负担的保险费,由中央政府支应,只待公告灾区范围,劳保局就会启动相关机制。(报系资料照)

近日花东发生强震,造成多处房屋倾斜、民众伤亡,而依灾害防救法规定,符合规定的受灾被保险人的农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应负担的保险费,由中央政府支应,只待公告灾区范围,劳保局就会启动相关机制。

依「灾区受灾劳工保险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就业保险被保险人保险费支应及伤病给付办法」规定,受灾被保险人如果有死亡或失踪,符合政府核发死亡或失踪救助金标准、领取政府核发重伤救助金、符合领取政府核发安迁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灾救助金标准人口或领取政府核发农田、渔塭、渔船或舢舨受灾救助金等,其灾后6个月期间内被保险人应负担的保险费,由中央政府支应。

如以投保在职业工会、级距4万5800元的劳工试算,如果认定为灾民,每月将补助其2885元的劳工保险费。

劳保局企划管理组科长吴嘉慧表示,依照灾防法及相关办法规定,只要经中央政府公告为灾区后,劳保局就会启动相关程序,包括函请地方政府提供符合资格名单等,劳保局将主动减免相关社会保险保费,她提及,如在2018年的花莲地震及强烈台风玛莉亚皆有启动该措施。

吴嘉慧也说,当依灾防法启动相关作业时,劳保伤病给付条件也会放宽,如原本普通伤病给付要求住院诊疗,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资,正在治疗中第4天起才能请领伤病给付,但若在灾区因天然灾害导致伤病不能工作则可以从治疗当天起,向劳保局请领伤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