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职灾纳保拍板只要付6成保费 陈吉仲超感激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12日通过「农民健康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由农委会推动试办农民职业灾害保险,保险人负担6成保费,政府4成,其中直辖市中央主管机关补助20%,直辖市政府补助20%;其余县市,中央主管机关补助30%,县、市政府补助10%。农委会副主委陈吉仲对此则超感激,因为他父亲也是农民更是遭农药泼洒到眼镜,导致失明。

台湾的农保目前没有职业灾害给付项目,为了避免农民遇上职灾影响生计行政院长赖清德3月29日才与民进党籍立委举行便当会,会中对修正「农民健康保险条例」达成共识,农保将纳入职灾给付,原先是说最快10月份上路,但两周内已送院会通过。

农委会推动试办农民职业灾害保险(下称农民职灾保险),保障遭遇职业灾害农民及其家属生活,以增进农民的社会保障

▲农保将纳职灾给付。(资料照/记者徐文彬摄)

农委会表示,目前农民健康保险(农保)为农民职域性社会保险,但仅有生育给付、身心障碍给付及丧葬津贴等3项给付项目,并无职业灾害保险的给付项目。基于增进农民职业安全,完备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本次修正农保条例,增订农委会得以试办农民职灾保险之法源依据及规范相关试办事项

修法六项重点包括一、为求事权统一,修正农保之中央主管机关为农委会;二、规定农民职灾保险之保险人为劳动部劳工保险局,投保单位基层农会;三、明定农民职灾保险被保险人及各级政府保险费负担比率,被保险人为60%,政府为40%,但在直辖市,中央主管机关补助20%,直辖市政府补助20%,一般县、市则是中央主管机关补助30%,县(市)政府补助10%;四、增订农民职灾保险业务监督争议事项之审议、管理及保险给付之准用规定,并授权订定相关子法

另外也增订以诈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等领取农民职灾保险给付者之罚则,以及六、增订农民职灾保险之一切帐册单据及业务收支,均免课税捐

▲农委会副主委陈吉仲。(图/翻摄自行政院直播

农委会补充说明,农民职灾保险在试办期间采自愿性加保方式办理,农保被保险人得自愿加保;并采「先伤后病」,优先试办因果关系较为明确的「职业伤害」类;保险给付参考劳工保险给付项目分为伤害给付、身心障碍给付、丧葬津贴及医疗给付等4项,且均采现金给付。

另外,农民职灾保险被保险人保费负担为60%,主要是考量农民职灾保险被保险人,与劳工保险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参加职业工会纳保者,及国民年金保险之一般被保险人,均属未具雇主之社会保险对象,故保险费负担采一致性规范。

农委会最后强调,为加速推动试办农民职灾保险,农保条例修法作业将与相关授权子法订定同步进行,目前保险费率的厘定已委托精算师精算评估中;对投保单位农会之教育训练及对农民办理宣导事宜等准备工作,亦将陆续展开推动,以确保职灾保险如期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