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传媒/失能死亡农保才给付 农民职灾保障可借镜日本

农民长期务农搬重物或弯腰,常造成严重职业伤害,但目前农保给付种类只剩生育、失能与死亡,若农民因职灾无法工作,期间将完全没有收入,保障严重不足。(图/视觉中国CFP授权提供)

文/林慧贞

义大医疗财团法人义大医院曾收治过一位卖木瓜牛奶患者,因腰椎疼痛要求开诊断书,申请职灾给付,医师觉得奇怪,卖饮料怎么会卖到腰椎出问题?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位患者平常种木瓜,农闲时才自产自销卖木瓜牛奶,投保餐饮相关劳保工会,腰椎受伤主因应该是长期务农搬重,但农保没有职业灾害给付,劳保才有,因此这名患者只能用劳保名义申请职灾给付。

想当然尔,因卖饮料导致腰椎受伤,成功申请职灾的机率极低,医师只能勉为其难请他先询问投保的工会或劳保局可行性。

工作到残障、死亡,农保才有给付

姑且不论这名患者有无刻意诈领劳保职灾给付,此案例反映出农民受伤时求助无门的困境。

截至今年五月,全台有121万6092人保农民健康保险民国84年全民健康保险开办后,农保中原有的医疗给付,便整合到健保,农保给付种类只剩生育、失能与死亡。

台湾职灾保障最成熟的是劳保,现行劳保条例包括普通事故保险和工作导致伤病死亡的职灾保险,后者又可分为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劳保认定严格、给付较多,劳工在家不小心跌倒腰闪到可拿到普通事故给付,但若因工作搬重物导致椎间盘突出,除可获得医疗给付,因不能工作而没有薪资,从不能工作的第四天起,就可以领取「伤病给付」。

「也就是说,现行农民因为务农受伤,除非达到失能(残障),甚至死亡,才有机会领到给付,中间全部跳过。」屏东政府劳工处处长林德辉表示,农民受伤不像劳工,可以请领生活津贴、复健资源,「且职灾概念不只事后补偿,预防才是最重要的。」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在屏科大办的「农业劳动力者职业伤病研讨会」表示,台湾讨论职灾保险,经常聚焦在「补偿拿多少」,但其实最重要的概念是如何预防,并让受伤的人回到职场。

他举德国为例,德国政府相当重视劳动安全检查,若工作环境迟迟没改善,风险太高,隔年职灾保费可能就变两倍,「越进步的国家,劳工一辈子拿不到职灾给付。」

单独立法,或《职灾法》扩大适用农民?

屏东县政府劳工处近年陆续推动屏东基督教医院、高雄荣民总医院屏东分院、卫生福利部屏东医院,设立职病专科门诊,过程中处长林德辉发现,农民也常因工作意外导致受伤,却不像劳工有相关保障。

正好,这几年劳动部为了整合散落在《劳动基准法》、《劳工保险条例》、《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中的职灾补偿,研拟《职业灾害保险法》(简称《职灾法》)单独立法。

林德辉多次向劳动部呼吁,《职灾法》应扩大适用范围,让投保农民保险的农民另外付费,加保职灾保险。

不过,目前劳动部提出的《职灾法》草案,对象仍只锁定「劳工」,其他保险类别如农保被保险人,不可单独加保。对此,劳动部劳动保险司回应,《职灾法》现正立法中,不愿多谈;农委会则还在收集各界意见。

劳动部政务次长郭国文则表示,台湾的保险是依据职业划分,若农保农民也加保职灾保险,可能会让既有劳保被保险人confused(疑惑),需要再多说服。

据了解,劳动部倾向「阶段性调整」,不要一下子扩大《职灾法》适用对象,农民既然有农保,应优先修农保条例,调高保费纳入职灾保障。

但农保早已从保险扭曲成福利制度,是高度政治敏感议题,以往只要一传出调高保费,势必引来地方民代关切。

此外,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良荣认为,政府常说要阶段性调整政策,最后却导致各政策无法整合,且职灾认定复杂,需要透过个案累积经验、厘清,但农业职灾制度几乎停摆,难以建立认定基准,应尽速纳入《职灾法》体系。

人人都有机会职灾,专家吁职灾保险扩大适用范围

现阶段对务农受伤最有保障的方式是投保劳保。劳工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有明确「受雇」事实的农场、牧场、林场、茶场劳工,公司聘雇五人以上,须强制加入劳保;「自营」农民也可透过职业工会,如农事服务工会、农耕工会保劳保。

根据劳动部统计,截至去年底,从事农林渔牧业且投保劳保者有35万6582人,其中28万7277人从事渔业。渔业风险高,早在民国47年渔保就并入劳保。也就是说,渔民理所当然投保劳保。

若扣掉渔民,全台只有将近7万人从农受伤时有职灾保障,这7万人包括被雇用的务农者和自营农民,其中4万7546人是透过农业相关职业工会加入劳保。

外界可能疑惑,农民何不透过职业工会保劳保,获得职灾保障?这也是劳动部长期以来的说法。

这个问题得回到职灾保险的基本概念,林良荣表示,职灾保险是社会保险,不是退休金等福利制度,很多人都会因职灾受伤、无法工作,所以职灾保险应尽量扩大适用范围,不论受雇者、自营工作者、农民,甚至雇主本人,都该纳入。

林良荣认为,可针对加保者制定不同保费费率,而非强制要求每个人都加入劳保才有职灾保障,全世界的职灾保险都是如此,台湾农民却连多付钱获得保障的选择都没有,「劳动部应破除本位主义。」

调查农民工作风险刻不容缓

当台湾还举棋不定时,邻近的日本农民20年前就推动职灾保险。

1947年日本即制定了《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一开始只针对受雇劳工,后来发现对自营业者农家保障不足,陆续修法扩大适用范围。直到1991年,操作农机、自营农家和农企业雇主,都可申请职灾保险,包括喷农药中毒、修剪果树摔倒,甚至连开农机到田里工作,路上出意外,也可获得职灾补偿。

劳动部认为,农民工作变数多,职灾因果难以认定,但这样的局面,行政部门也要负一点责任。

林良荣表示,台湾目前农业劳动的研究实在太少,「我找遍台湾关于农民的职灾制度书籍,只发现一本,还是日文!」最后还因调阅困难,干脆直接从日本带书回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林良荣指出,日本长年研究农民工作环境,日本厚生劳动省调查2009年~2011年「产业别死伤年千人率」,以加入职灾保险每千人发生死伤(死亡及停工四日以上)的比例而言,农林劳工职灾发生率相当高,全产业平均为2~2.1人,林业为28~36人,农业为8.2~8.8人;2012~2014年,农业虽降到5.2~5.7人,但整体而言还是相当高。

日本独立行政法人劳动安全卫生总合研究所2015年也曾公布调查书,显示年龄越大者,发生职灾机率和件数越高。

收集足够的基础数据,日本劳动单位才有办法订出各种职业的保费,进而改善作业环境。

义大医院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卢易呈举例,以前台湾一包水泥重达50公斤,容易造成搬运工人职灾,后来就有水泥业者改成40公斤,农业也可比照这种模式,例如检视一包肥料是否太重、要不要改。

他认为,农民职业伤害的认定相对比职业病单纯许多,例如被虫、蛇咬伤,只要举出人证、事证、物证即可,保险可以先推这块。

「水质弄得好就会有鱼,池子脏鱼不会来,把整个环境弄好,让更多有志于农业的年轻人有保障,」卢易呈强调。

▲农民时常会操作重机械如收割机或喷药车,不小心就会发生重大意外,然而台湾目前的《职灾法》法规残补不全,但农民甚至连进入这种残补制度的资格都没有。(图/视觉中国CFP授权提供)

花莲西瓜农罗荣广3年前曾经历喷药车翻覆意外,脊椎受伤、胸骨断了2根,住院一周,直到现在还常喊腰痛,让其子罗东升相当不忍。罗东升坦言,多数农民想加农保主因是费用便宜,但他宁可保费略提高一些,却能带给农民多一些保障。

林良荣感慨地说,虽然台湾目前的《职灾法》法规残补不全,但农民甚至连进入这种残补制度的资格都没有。现在许多青年返乡耕作,政府应该给他们更多保障,以日本为借镜,思考如何将农民纳入职灾保险。

让职灾保障更完整,从补偿一步步走到预防、复健,是许多国家努力的方向,台湾一步步赶上同时,不该排除农民,同时加强对农业从业者的职业安全训练,改善农业劳动条件,才能让更多人看到农业未来而愿意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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