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受灾户 税负可减免、申请展延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高雄市深夜发生石化气事件,酿成重大伤害,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民众灾害损失金额可以减免税捐,另因气爆事件影响无法营业的小规模营业人,高雄国税局会主动扣除其未营业的天数,以实际营业天数查定营业税,同时,疑因地下管线燃气爆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不能于规定缴纳期间内缴纳税款者,也可依法申请延期或分期纳税款。

高雄国税局指出,纳税义务人申报损失金额在15万元以下者,得凭警察机关村里长(干事)证明,依其申报损失金额审核认定,免再派员实地勘查,可减免综合所得税

至于企业方面官员表示,申报损失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下者、受损标的物投有保险部分或可提供会计师签证报告者(不论金额多寡),均得由国税局予以书面审核,免再派员实地勘查。

高雄国税局提醒,受灾户请于灾害发生后30日内,检具损失清单及证明文件向高雄国税局暨各分局、稽征所办理,经核定后,得于办理该年度综合所得税或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灾害损失。

此外,疑因地下管线易燃气爆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不能于规定缴纳期间内缴纳税款的适用范围包含: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特种货物及劳务案件(包括自缴税款、补征税款及罚锾,不含决清算案件)。

高雄国税局说明,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者须于规定缴纳期间内检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叙明无法缴清税款的原因,向管辖国税局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款,并以1次为限。但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应归责的事由,不能于规定的缴纳期间内提出申请者,得依规定,于其原因消灭后10日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