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台风灾害损失租税减免 台中地税局提醒30日内可申请
烟花台风造成灾害损失租税减免,台中市地税局提醒民众30日内可提出申请。(台中市政府提供)
「烟花」台风擦边北台湾,台中以北恐受外围环流影响降下豪大雨。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24日提醒,强风豪雨造成的财产损失若符合减免标准,可于灾害发生日起30日内申请减免房屋税、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地价税部分,可于今年9月22日前申请减免,市府将依相关通报主动协助。
地税局长沈政安说,房屋在灾害中受创,原则上以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须修复后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减半征收。台中市特规定淹水达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实,以实际淹水日为准,每30日停征1个月房屋税,不足30日者以30日计。
沈政安表示,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的土地,可于今年9月22日前申请地价税全免。查定课征的娱乐税业者,因灾害未能营业而受损,应自灾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依勘查结果,以实际营业天数计征娱乐税。
地税局指出,汽车、机车(151cc以上)因灾害受损,需修复才能使用或无法再使用,请于灾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持证明文件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使用牌照税计征至灾害发生前1日;未能即时办理报停手续,于灾害发生日起1个月内,可检具相关机关核发证明及修车厂证明文件,证明有停驶情形,按修复前未使用日数减免。
地税局强调,民众如仍有疑问,可利用地税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转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询,市府将有专人服务;民众要把握切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