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豪雨财损 1个月内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减税

中市5月20日发生豪大雨民众如有财损,1个月内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减税。(卢金足摄)

全台锋面通过影响,20日各地陆续传出灾情,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民众如因豪雨不幸造成财产损失符合减免标准灾害发生日起1个月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房屋税、牌照税燃料税及娱乐税减免,9月22日前可申请地价税减免。

税务局表示,台中市房屋遭水灾淹水达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实,以实际淹水日为准,每30日停征1个月房屋税,不足30日者以30日计。房屋在灾害中受创,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须修复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3成以上不及5成者,减半征收。

此外,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环境限制及技术无法使用的土地,9月22日前可申请地价税全免。查定课征的娱乐税业者,因灾未能营业而受损,应自灾害发生日起1个月内申请,依勘查结果以实际营业天数计征娱乐税。

汽车机车因灾受损,需修复才能使用或无法再使用,请于灾害发生日起1个月内,持证明文件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使用牌照税计征至灾害发生前1日;未能即时办理报停手续,于灾害发生日起1个月内,可检具相关机关核发证明及修车厂证明文件,证明有停驶情形,按修复前未使用日数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