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受损可申请减税 把握30天期限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制表提醒民众,因地震灾害致损,民众可以在灾害发生30日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提出减免税捐申请。(彰化县政府提供/叶静美彰化传真)

花莲大地震规模7.2,彰化地震规模也有5,且至今余震不断,彰化虽未传出伤亡,仍有房屋倒塌等财损传出,彰化县政府除呼吁民众多加注意自身安全,地方税务局也提醒民众,若因此造成土地、房屋、车辆无法使用,或娱乐场所无法营业情形,民众可以在30日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提出减免税捐申请。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因天灾造成土地、房屋、车辆无法使用,或娱乐场所无法营业情形,房屋税、使用牌照税、地价税及娱乐税皆有相关减免规定,民众可于灾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检附受灾照片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指出,房屋遭受重大灾害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达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税减半征收;毁损面积达5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征房屋税;汽车及151cc以上机车如因灾害受损无法使用,应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停或报废登记,税务局依监理机关通报资料,退还车辆无法使用期间溢缴之牌照税。

另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时,免征地价税;查定课征之娱乐税代征人,因灾害而遭受损害者,扣除其未营业之天数,办理减征娱乐税。相关资讯民众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或税务局网站查询及线上申请税捐减免,或拨税务局免费电话0800-476969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