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中暑 农民可获职灾给付
农委会2日在台北召开「农民职业灾害保险再升级 农民职业病纳入保险给付范围」记者会,主委陈吉仲(右七)向媒体说明后,与出席的农民代表等人合影。(中央社)
行政院昨天宣布,9月10日起农民职灾保险给付范围将纳入农民职业伤害,职业病认定包括农药中毒、中暑热痉挛、新型A型流感等11类,若因果关系未明确,须至10大职业伤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网络医院就医,由职业医学专科医师依个案评估认定,在「保费不变,保障更广」的情况下,未来纳保后农民因务农产生职业病将可获得补偿。
农委会2018年11月1日起试办农民职业灾害保险,第一阶段优先试办「职业伤害」,这段期间陆续完成扩大纳保对象及提高伤害给付等精进措施,截至今年7月底,投保人数已逾29万人,给付案件逾8000件,给付总金额逾1亿5000万元。
行政院昨宣布,农民职业灾害保险第二阶段,从本月10日起将职业病纳入保险给付,职业病认定方式,传统职业病认定采正面表列,分为生物性的霉菌性角膜疾病、恙虫病、新型A型流感等7项:物理性有中暑热痉挛或热衰竭、冻伤失温疾病等2项;其余分别为农药中毒、长期压迫引起的关节滑囊病变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疾病。
除了公告的11类,其余拟视为职业病的部分,因还没有流行病学具体共识,由各区职业伤病防治中心及合作网络医院的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依医理见解,协助个案评估,如经审查通过后,即可视为职业病,提供农民职灾保险给付。
农委会表示,农民持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并检具诊断书,经由农会向劳保局提出职业病给付申请;正面表列以外疑似职业病项目,农民须由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诊治个案评估后,开立职业病诊断书及评估报告书,并同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经由农会向劳保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