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老年给付 明年5月起可领职灾年金

依明年5月1日上路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如领过老年给付的劳工发生职灾、符合失能年金请领资格后,不用二择一,两笔皆可领取。(本报资料照片)

依现行劳保条例规定,劳工只能就老年年金给付、遗属年金给付、失能年金给付等多种年金给付中择一请领,但依明年5月1日上路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规定,只要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因为不同保险事故,可以同时请领职灾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年金给付,意谓如领过老年给付的劳工发生职灾、符合失能年金请领资格后,不用二择一,两笔皆可领取。

依劳动部预告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年金给付减额调整办法草案」指出,只有当超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年金给付所采计的平均月投保薪资数额部分,才要扣减金额;依现行规划,职灾保险投保薪资上限提高至7万2800元、下限则为基本工资。

劳动部举例,如被保险人同时请领职灾保险严重失能年金给付金额2万元(平均月投保薪资4万元),与劳工保险老年年金给付金额2万2000元,其合计金额为4万2000元,针对超过保险年金给付所采计平均月投保薪资4万元部分,将扣减金额为2000元;但例如被保险人同时请领职灾保险遗属年金给付金额2万1000元(平均月投保薪资4万2000元),与完全失能年金给付金额2万8000元(平均月投保薪资4万元),其合计金额为4万9000元。此时平均月投保薪资数额以最高者为准,应扣减金额为7000元。

劳动部劳动保险司科长林焕柏表示,类似这种情况比较常发生在已请领老年给付的劳工,自愿加保职灾保险后又发生职灾,过去只能择一请领,但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上路后就可以请领2份年金给付。如最近发生职灾导致符合请领年金资格的劳工,可以等到明年5月1日上路后再请领另一份年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