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老年给付全额请领 明年延为64岁

依劳保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年满60岁,保险年资合计满15年,并办理离职退保者,可请领劳保老年给付,但该条提及,请领年龄从2009年至2017年为60岁,2018年提高为61岁,2020年提高为62岁,2022年提高为63岁,2024年提高为64岁,2026年以后为65岁。

劳保局普通给付组组长刘秀玲表示,受到劳保条例影响,如果未调整则原本明年满63岁的劳工可以请领全额老年给付,但因法定请领年龄增加1岁后,明年规画退休的63岁劳工仅能请领减额年金,预估最多有12万名劳工受影响。

劳保局表示,依劳保条例规定「年满60岁,保险年资合计满15年,并办理离职退保者」,就能申请劳保老年年金。但若未达老年年金请领年龄而提前请领者,可请领减给老年年金,以5年为限,每提前1年按给付金额减给4%,最多提前5年减给20%;若符合年金给付请领年龄而延后请领者,就可请领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后1年按给付金额增给4%,最多增给20%。

此外,立委苏巧慧昨天在立法院质询时关心民众党党团提案要提高雇主提缴下限至9%,但目前6%是提缴下限;劳动部部长许铭春说,目前也有部分雇主提缴大于6%,至于涉及财政的问题等,要跨部会处理,但也认同增加雇提为保障劳工权益的作法,应更细致,毕竟每提高1%雇提,每年就增加雇主390亿元负担、提高至9%会增加11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