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公保年资将可合并 可请领老年年金给付

劳动部今(31)日通过《劳工保险条例》74条之2修正草案,未来劳工保险与公务人员保险年资可以合并,就可以请领老年年金给付。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31)日在立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通过《劳工保险条例》74条之2修正草案,未来劳工保险与公务人员保险年资可以合并,也就是说,若公务人员的保险年资,以及劳工保险年资两边皆不及15年,可合并年资且符合资格者也可以请领老年年金给付。

立法院第8届第5会期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8次全体委员会议,今(31)日依排定议程审查劳工保险条例第74条之2修正草案。提案立委蒋乃辛王惠美等人指出,依现行规定劳保年资与国民年金可以衔接,但公保与劳保却无法连结。

在年资不能合并的情况下,劳工若转任公务员,亦或是公务员转为劳工,原有的年资恐无法延续,会影响到请领年金给付的年资条件,可能导致最后无任何保险年金给付可领。而会中也初审通过修正草案, 若被保险人的保险年金,未达请领老年年金给付的年限条件,可以合并劳保与公保年资,符合者亦可请领老年年金给付。

劳动部劳保司司长石发基则表示,公保与劳保年资合并前提是必须要各自年资都达不到15年的人,但是一般人在民营企业或是公家机关参加劳保、公保,大部分的人都可达到15年以上,除了是劳工中年从民营企业转公职,或是从公职转民间企业,但普遍来说公职几乎都会做到退休,因此所占比例较少。

石发基也强调,该草案还需要等到二读、三读,且也要等到年金改革完成过后,在退抚制度施行后才能一并来讨论,因此短期内实行较无可能,恐还要再等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