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630万订媳妇 女不来电男告诈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强求的爱情难有好结果新北市蔡姓保险业务员女儿和曾姓保户独子交往订婚为条件,向曾男借「预备订婚金」630万元。无奈小俩口不来电,曾男怀疑是蔡女搞破坏,怒告蔡家3口涉诈欺取财。板桥地检署20日昨决定全案不起诉,理由男女交往应尊重彼此意愿,蔡女没保证此事一定成。

◄结婚是终身大事,应尊重儿女意愿。(图/取自维基百科)

据悉,蔡女(48岁)前年因侵占保费与擅将客户保单解约私吞遭起诉,急需筹钱和解,曾男(80岁)得知此事后提议,若蔡女的女儿3年内跟自己儿子订婚,他愿付500万元聘金,且可先借300万元给蔡女应急,只要小俩口如期订婚,他会再补足200万元尾款,若不成则要依全额还钱外加3.5%利息

前年国庆日,蔡女带丈夫和女儿到曾家作客兼相亲,曾家夫妇媳妇,越看越满意,询问外表清秀的蔡家女儿愿不愿意和独子订婚,对方并没答应,只说「先当朋友看看」。

后蔡家女儿常至家中拜访,但都有父母作陪,从未和曾家独子单独约会过。小俩口两人都是刚从大学毕业年轻人,但自始自终都不来电,曾家独子也表示,自己喜欢自然恋爱,对这次安排的相亲本来就很排斥,是因为拗不过父亲坚持才与对方见面

80岁的曾男急于为独子讨媳妇,见此事毫无进展,去年6月在家和蔡女夫妻理论拉扯,曾男左脸颊撞击厨房大门受伤,加上儿子退伍后仍约不到蔡家女儿,去年9月怒告蔡女一家三口涉诈欺取财。

检方调查认为,双方当时签合议书,有提到如不能在3年内履约订婚,蔡女得连本带利还钱,代表曾男夫妻了解这门婚事有破局可能,蔡女也没保证女儿一定和曾男儿子订婚,且婚约基于人格尊严考量,不能强迫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