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改革才能永续经营

许璋瑶

近日社会保险议题引起社会各界讨论,起因于劳委会增订劳保财务最终责任政府承担的规定,但一个财务不健全的制度,即使政府作再多的保证也是枉然,只有积极推动改革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影响社会保险财务状况,主要因素包括:投保费率、所得替代率、基金收益率,以及支领退休给付年龄国民平均余命等,必须依据详实资料精算才能确保财务的稳健。我国社会保险费率一向偏低、所得替代率偏高,基金营运收益率不佳,退休给付年龄太早,这都是造成财务严重亏损的原因,未来随国民平均余命提高将更趋恶化。

据统计,政府每年负担社会保险总经费已超过四千亿元,惟各基金收支仍显不足。依各保险主管机关精算结果,若要维持目前的保险给付水准,应收取的最适费率都是现行收取费率的三倍以上,其中劳保最适费率为27.8%,现行费率只有8.5%,军、公、教保险最适费率分别为36.7%、40.7%及42.3%,现行费率却仅为12%。

换言之,若按最适费率收费来解决保险的财务问题,估计政府每年负担社会保险总经费将超过1兆元,因此即使保险人企业都同意调高费率,政府也无力承担。

长期低保险费率、高退休给付的结果,各项社会保险都累积了庞大潜藏负债,其中劳保负债7.3兆元,新制公务人员退抚基金1.9兆元(旧制尚有负债6兆元)。即使由政府承担最终支付责任的公保,政府每年编列约200亿元填补亏损,亦尚有1,600亿元的潜藏负债。农保政府历年累积填补亏损1,340亿元,潜藏负债仍高达1,500亿元。国民年金实施迄今短短四年,却已累积1,400亿元的债务。目前各种保险的负债仍持续在累积,政府填补亏损只是把问题延后,并不能实质解决财务的沈疴,未来当亏损日益扩大,政府就更加难以收拾。

一般而言,保险费是由被保险人、雇主与政府共同承担,其中被保险人负担保费大多在四成以下,受雇劳工自付二成,军公教人员自付三成五。政府则兼具雇主与补助保险人的责任,由于政府支出就是全民的负担,必须具备所得重分配的功能,故应着重在对弱势被保险人的照顾,但目前各项保险对不同投保薪资都是采相同比率的补助,而不是采定额或不同比率补助,因此投保薪资越高政府补助金额就越高,未来被保险人可支领的退休给付也会越多,明显造成所得逆向分配的结果。

各项保险退休给付的计算方式,亦牵涉到相关施政的拟订,以基本工资调整为例,今年劳委会拟调整提高267元,数额不高对企业影响应不大,但基本工资提高,劳保投保薪资亦须配合调整,除影响劳保、健保费负担外,亦将全面提高各级被保险人的退休给付,势必增加劳退基金的负担,军公教调薪也有类似的情形,因此各项保险退休给付计算方式都有检讨之必要。

然而,社会保险改革很难一次到位,若立即让被保险人「缴多领少」,所遭到的阻力必定相当大,因此应先不合理的受益作改革,并按给付所得高低作不同程度的调整。在保费补助方面,政府应改采定额补助或对不同投保薪资采不同的补助比率,初期至少先就投保薪资较高者订定补助金额的上限。

在保险给付方面,则可考虑全面冻结现行各项保险给付水准,如有困难,至少先就一定所得以上者不再增加给付,未来俟保险财务改善再检讨调整。当然在冻结的同时,也要兼顾支领年金与一次退休金衡平,以免一次退休者过多造成基金准备不足。另因应国民平寿命延长,支领退休给付的年龄亦应逐步提高。

在基金营运收益方面,目前公、劳保基金设有管理监理委员会,每年由政府编列约3亿元经费支应,其中人事费2.3亿元(相当于行政院公共工程会的规模)),目前总共管理基金已达2.8兆元。但其主管机关都非财经部会,基金专业人力不足且分散,因此营运绩效不佳,如能统合成立专责单位共同营运管理(类似新加坡坦马锡基金),或借助财经专业机构的经验,应有助于营运绩效的提升。

惟改革不能只有节流,也要开源。为彰显政府改革的决心,政府挹注各项保险的经费应只增不减,各项改革所撙节的经费亦应全数拨充各该基金,另在全国税收增加时,亦可考虑将所增加部分税收拨充基金,甚至景气好转企业盈余较佳时,以社会安全捐加征部分税收挹注劳保基金,让企业来照顾劳工,亦有助于劳资和谐。

改革愈早愈好,否则债务累积越多,改革工作就越难推动,现在应该是改革的时候了!

●作者许璋瑶为前主计长财团法人小英基金会董事。本文为「想想论坛」授权,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