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劳保年资并计、分别给付 铨叙部赞同

▲劳公保、二代健保涨,影响千万人、公仆

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铨叙部3日向考试院报告,原则上同意「有条件放宽」公保、劳保年资并计问题两者年资如果都不满15年,但并计达15年以上,得并计年资、分别给付。这些规划方向,将等立法院修法后才能上路

铨叙部指出,公劳保年资并计议题行政院经建会、铨叙部、劳委会多次协商,初步商定「公、劳保年资得在一定条件下并计成就年金条件并分别给付」的共识

铨叙部退抚司长吕明泰提到,目前公保或劳保年资如果都没有满15年,只能领一次退休金,不能领年金,未来若能并计年资,就可以分别请领年金。他举例,有个人劳保年资10年,有机会转到公务机关,但他可能考量到转公职,先前10年劳保年资就断掉,可能再等个5年,等劳保满15年再转公职,但一等再等,公职的机会可能就没有了。

吕明泰说,如果能并计年资、成就年金请领条件,并分别给付,有利公私人才交流。现在劳保投保人数有900多万人,公保投保人数约60万人,公、劳保年资并计,实际影响人数难以估算,但跨劳、公保的人数应该有限。

铨叙部规划方向包括:公劳保年资并计需同步修正公劳保相关规定,并等公保养老给付年金化后,正式施行;公、劳保被保险人于年满65岁退休时,如果任一保险年资已符合领取公、劳保年金,不适用年资并计规定。

铨叙部表示,具有公、劳保年资均未满15年者,如果并计公、劳保年资达15年以上,得于65岁时,分别请领公、劳保年资的养老年金。

铨叙部指出,并计公、劳保年资以领取公保年金者,其公保年金只能以基本年金率计算;领取劳保年金者,不得加计基本保障3000元。公、劳保年资并计,应排除已领取公保养老给付、劳保老年给付及保险年资补偿金者;另外,民国99年前已退出公保者,因不适用年金化规定,应予以排除。这些规划方向尚待立法院修法才能上路,吕明泰说,执政党立委将提修法草案。(新闻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