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建教生也要保劳保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为保障建教职场安全及维护基本生活劳委会劳保局表示,与学校建教合作事业单位,如雇用员工已满5人,就应在教生到训当日为他们办理参加劳工保险;至于雇用员工未满5人的单位,如果建教生表达参加劳工保险的意愿,也应依规定办理加保

劳委会劳保局指出,建教生参加劳工保险应该负担的保险费和事业单位员工相同,普通事故保险费(按被保险人当月月投保薪资的7.5%计算)由建教生负担20%,投保单位负担70%,其余10%由政府补助;职业灾害保险费则全部由投保单位负担,但因建教生与事业单位间并不是雇佣关系,不适用就业保险,所以不计收就业保险保险费(按被保险人当月月投保薪资的1%计算),事业单位也不须为建教生提缴劳工退休金

建教生接受事业单位职业技能训练,和一般劳工面临相同的工作环境,事业单位依规定为建教生办理参加劳工保险,才能维护建教生工作安全并保障他们的权益,同时避免受罚锾处分及发生保险事故时,须负担建教生劳保给付损失的赔偿责任,请各事业单位确实依照规定办理。

劳委会劳保局提醒,事业单位申报建教生、技术生、养成工及见习生加保时,请核实申报投保薪资,并于加保表上注明其身分以利劳委会劳保局正确计收劳保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