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打工权益一次看懂 劳保局:雇主要为员工投保劳就保、劳退!

▲不管聘雇时间有多短,只要是雇佣关系又有支付薪资的约定,雇主就必须依法办法劳保、就保及劳退。(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不少人在遇到长假时都会规划短期工读,对此,劳保局提醒,不管为工读生、兼职人员临时工不管聘雇时间有多短,只要是雇佣关系又有支付薪资的约定,雇主就必须依法办法劳保、就保及劳退。

劳保局指出,打工族权益与正职人员并无差别,因此,受雇于5人以上的公司行号,即使是打工族,仍应申报加保劳保,若公司、行号雇用劳工不足5个人,虽然不是劳保的强制投保对象,仍然可以自愿为员工申报参加劳保,「但是要强制参加就保」,而且只要雇用的单位适用劳基法,另外,所雇员工(包括本国籍外籍配偶、陆港澳配偶、永久居留之外国专业人才),都是劳工新制退休金的强制提缴对象。

此外,若是兼职该怎么投保?劳保局指出,依就业保险法第5条第3项规定被保险人择一参加就业保险即可。被保险人如欲择一参加就业保险,请以书面向劳保局说明,经审核确有重复加保情形者,即依来函办理,将仅向被保险人所选择参加就业保险的单位收取就业保险费用

但是,受雇从事2份以上工作的劳工(含兼职人员),其受雇单位如果都是劳保强制投保单位(例如: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号),则都必须要为其办理参加劳工保险

此外,如果同时间在2间或2间以上公司兼职,劳工退休金该怎么算?劳保局回应,无论是打工或正职,只要是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含本国籍、外籍配偶、陆港澳地区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就是劳退新制的强制提缴对象,老板都应为劳工提缴劳工退休金。也就是说不管你在几间公司上班,老板都必须帮你提拨劳工退休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