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灾保险实绩费率调整 明年投保单位增230家

劳保总经理五湖(中)。(图/记者林洁玲摄)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劳保局今(29)日表示,为提醒各单位做好劳工安全工作,每3年计算一次的劳保职灾保险实绩费率已计算完成,未来若前3年的职灾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灾保险费总额的比率超过80%,每增加10%加收其适用行业职灾费率的5%,因此,民国103年将有1.09万家投保单位适用此费率。劳保局总经理罗五湖指出,整体来说,每年影响不会超过2%,目前职灾保险收入一个月约5000~6000万元。

目前劳保职灾保险有3种费率,上、下班灾害费率为0.06%,而行业别灾害费率的平均费率维持0.16%不变。第3则为实绩费率,其行业别灾害费率应按其99年至101年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业灾害保险费总额的比率高低计算调整,比率超过80%者,每增加10%加收其适用行业职灾费率之5%,以加收至40%为限,若比率低于70%者,每减少10%减收其适用行业职灾费率之5%。

也就是说,101年7月1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平均雇用被保险人数达70人以上的投保单位,为103年度劳工保险职业灾害保险实绩费率适用单位。而 103年度共有1.09万家投保单位适用实绩费率制,较102年增加230家,其中减收职灾保险费者7,652家,加收者2,477家,维持原费率者790家。另102年的实绩费率适用单位中有648家于103年不再为实绩费率适用单位。

依照现行规定,雇用被保险人数达70人以上的投保单位,即为劳保职灾保险实绩费率适用单位,职灾发生率较高的单位,须负担较多职灾保险费,职灾发生率较低的单位则负担较少职灾保险费。103年度劳工保险职业灾害保险实绩费率适用单位应采计的职灾费率已计算完成,劳保局业于102年10月28日通知各相关投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