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调至7.5% 国民年金保费增

劳委会表示,1、2月的国民年金保险缴款单,已于3月底寄出。(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劳委会表示,劳保局已于3月底寄发1、2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缴款单,由于自民国102年1月1日起,国民年金保险费率已调高到7.5%,一般身分被保险人每月自付保费由726元调涨至778元,因此应按照新费率缴纳。

依照国民年金法第10条规定,国民年金保险费率,于国民年金法施行第1年为6.5%,第3年调高0.5%,以后每2年调高0.5%至上限12%,但保险基金余额足以支付未来20年保险给付时,不予调高。

为确保国保基金财务健全,劳委会指出,内政部于101年12月27日公告,国民年金保险费率自102年1月1日起,由7%调整为7.5%,经计算费率调整后,被保人每月应缴保费虽会增加26至52元,但政府为被保险人补助的保费,也会相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