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注意! 劳保费率明年「调高至11.5%」
▲明年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调高为11.5%。(图/记者李毓康摄)
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率每2年固定调整0.5%。劳动部今(30日)表示,依《劳工保险条例》规定,自110年1月1日起,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调高为11.5%(含就业保险费率1%),故110年以10.5%计算普通事故保险费,110年度劳保职灾保险实绩费率亦自该日起适用。
劳保局说明,有关普通事故保险费率调整之通知作业,已于109年9月份保险费缴款单(109年10月21日寄发)背面印制通函周知投保单位。
又110年起适用之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分担金额表,因配合基本工资自110年1月1日起调整为24,000元,需修正「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若投保劳工月领2万4000元,自明年1月起,劳工每人每月劳保费从528元到552元,将多缴24元,投保单位每月也需为每名劳工多缴84元。
劳保局指出,一经劳动部公告修正后,预计109年11月中旬放于本局全球资讯网,并同步修改保险费金额试算系统,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可上网计算明年应缴纳的保险费。
劳保局进一步表示,为了减少职灾发生,劳工保险职业灾害费率除了采经验费率,每3年精算调整外,针对被保险人数达70人以上之投保单位,其职业灾害保险之行业别灾害费率并采「实绩费率制」,每年按单位前3年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业灾害保险费总额之比例增减调整。
110年共有12,728家投保单位适用劳工保险职业灾害保险实绩费率,较109年增加220家,其中减收费率者计9,718家(占76.35%),加收费率者计2,131家(占16.74%),维持原费率者计879家(占7%),另109年度适用单位中有682家不再适用,相关通知作业已于109年10月28日函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