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当小黄」麦来乱!滥用救护车台中市计程收费

▲在台中滥用救护车收费!(图/取自台中市政府网站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部分民众滥用救护资源,将救护车当作计程车,或是「职业路倒」,让急救人员相当捆扰,现在这些现象可能在台中市大幅减少。台中市消防局16日表示,非危急个案指定送医单程超过12公里,且到院后却非至急诊挂号就医个案,市府消防局将依规按次计程收费。

为了杜绝救护车滥用情形,台中市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试办《台中市伤病患后送医院作业执行计划》,并于14日作部分修正。消防局指出,危急个案送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非危急个案未指定送医者,由救护人员送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

此外,若非危急个案指定送医,救护人员将提供就近送医说明,若伤病患或家属仍坚持指定送医,救护人员将请伤病患或家属签名具结后,弹性配合后送至其指定之医疗机构;但此类个案指定送医单程超过12公里,到院后非至急诊挂号就医者,依紧急医疗救护法第20条及《台中市救护车收费标准》所定基本应收费项目按次计资,寄发缴款单收取费用

若是孕妇待产未指定送医者由救护人员送往就近适当医疗机构,指定送往产检医疗机构者,救护人员将请伤病患或家属签名具结后,弹性配合后送至其指定之医疗机构;消防局表示,《台中市伤病患后送医院作业执行计划》将于试办期满后,检讨执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