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宣导期 台南市消防局首开二张滥用消防救护车收费单

台南消防局正式开出2张滥用消防救护车收费单,每张需缴1400元,并呼吁民众把紧急救护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为保障台南市紧急伤病患的就医权益,台南市消防局结束「消防救护车收费宣导期」,正式开出2张滥用消防救护车收费单,每张需缴1400元,并呼吁民众把紧急救护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

全台目前共有11个县市明订消防救护车收费规定,台南市消防局针对民众习惯性滥用救护资源行为,也制定「台南市消防救护车收费实施要点」,民众若有违反情形,将必须缴纳滥用消防救护车费用

台南市消防局局长李明峰指出,申请消防救护车载至医院后,前往门诊挂号或迳自离开而未于急诊就医者或经评估为非紧急伤病患、医院急诊检伤分类为第五级者。出勤消防人员将开具「消防救护车收费告知单」予申请者。经过消防局及医疗指导医师组成的「消防救护车收费审查小组」认定后,申请者将必须于30日内缴纳新台币1400元给公库。此项措施系为吓阻少部分民众滥用救护车之陋习,将有限之救护资源嘉惠于真正有需求之民众。

台南市市长黄伟哲表示,针对逐年增加的消防救护案件,其中不乏是酒醉路倒或慢性病患为省下计程车费,而把救护车当医疗专车使用,让基层消防人员疲于奔命。收费是为了抑制滥用,但基本精神还是服务市民原则,对于低收入户、孕产妇等收费对象,亦可经过审查后免除收费。并呼吁民众请把紧急救护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让市民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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