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税务员「球员兼裁判」 帮老公逃税20万

王女违规自审少报20万元,依贪污罪判缓刑4年,图为台中地院。(图/资料照)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台中王姓税务员违规审核其黄姓丈夫2013年度综合所得税申请报案图利、虚列多项免税额扣除额违法抵缴税额逾20万,2017年王女向廉政署自首,台中地院依贪污罪判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需向公库支付20万元,若无缴纳,检察官强制执行并声请撤销缓刑。

判决书指出,王女服务中区国税局民权稽征所,2010年与黄男结婚,2011年2月起请产假及育婴假2年,2014年12月26日复职,而黄男户籍地为新竹市,一般是向北区国税局申报综合所得税,但2014年5月王女在以电脑申报家中2013年度综合所得税,故意将黄男户籍写成台中市西区,也就是王女负责区。

王女向中区国税局提出申报案后,由谢姓职务代理人承接审核,但谢男发现王女母亲有笔房屋交易所得应补缴4万税额,先暂缓申报案,没想到王女复职后,不但自审自家报税案,且浮报列举扣除额,如房屋租金支出虚列约10万、医药生产支出虚列16万余元、及虚报抚养3名姪子女,列举扣除额达25万5千元,王女母亲房屋交易也虚列重购自用住宅扣除,总计抵缴逾20万元。

王女自觉纸包不住火,2017年6月到廉政署自首,黄男也已补缴税额,台中地院法官认为王女已反省,判2年、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判决确定须向公库支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