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病床养老!董娘定居荣总4年 法官判付605万住院费
瓦斯公司张姓董娘2013年8月因伤口感染,至台北荣总住院治疗,同年10月,医师认为张妇已经病愈,通知她办理出院手续,但张妇却拒绝出院,至今已在医院住了4年,还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院方只好对她提告,士林地院判张妇应归还床位,台北地院也判张妇须清偿605万多元医疗费。
判决指出,张妇2013年8月30日到北荣治疗,同年10月31日,医师认为张妇已经达到出院标准,通知她可以办理出院,但张妇却情绪激动大闹病房,为了避免她影响其他需要静养的病患,院只好先安抚沟通,同意她以自费身分住院。
至同年12月24日,北荣正式发文通知张妇,告知她已经病愈,没有住院的必要,希望她能将病床让给其他需要的病患。但张妇仍坚决不出院,还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多次激动吵闹,影响病患与医护人员,甚至曾有激动拿刀挥舞,以致警方到场处理的情形。
张妇持续霸占医院床位,至2017年6月13日,北荣以律师函通知她立刻办理出院手续,但张妇却拒收,北荣只好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诉讼。张妇的委任诉讼代理人以书状反驳称,当初是北荣同意她以自费方式住院,且她健康状况欠佳,是否达出院标准并非北荣一方可认定。代理人主张,张妇身上有多处人工血管,还有后续治疗的必要,因此拒绝出院。
法官检视张妇的病程护理资料,虽然张妇患有高血压,但已经没有入院治疗的必要,主治医师判断她已治愈,并没有待检查或待追踪的项目,应该出院。北荣副护理长也出庭作证说,张妇目前状况稳定,意识清楚,生活可以自理,虽然有高血压问题,但高血压属慢性病,院方已经开药,经医师讨论后判断不需住院治疗。
士林地院审理后认为,张妇虽主张院方同意她自费住院,但北荣先前已经以律师函告知她出院,明确表达医院终止自费住院契约的意愿,因此判张妇应迁出北荣,将病床返还。此外,北荣先前也2次对张妇提出医疗费清偿诉讼,台北地院均判院方胜诉,张妇应支付605万多元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