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包养情妇 「吸乳法官」胡景彬判4年半定谳

法官胡景彬被控收贿300万元,触犯财产来源不明罪,这部分判刑4年半确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分院法官胡景彬被控收贿案,有关触犯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最高法院7日维持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见解,驳回上诉,判刑4年6月、并科罚金450万元确定;至于共同违背职务收受贿赂部分撤销,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

胡景彬被控包养情妇、索贿300万元,被台中高分院依贪污、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19年6个月徒刑。他曾投资地下钱庄、出入酒店,并对小姐上下其手,甚至当众吸乳,被称为「吸乳法官」。案发后他被羁押1年,2015年1月因大肠癌声请交保获准。

在发回更审部分,最高院认为,因为要重新认定胡景彬与同居人黄月蟾共同收贿事实,加上没收制度改变,必须厘清胡、黄的个别犯罪再分别宣告没收,但原审将2人连带没收,适用法条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