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照顾4个月大女婴 拍打头部害命!判囚1年半定谳
越籍妇人拍打4月女婴头部致死,判囚1年半定谳。(图:shutterstock/达志)
一名越南籍女子来台依亲,2020年她受友人之托照顾其4个月大女婴,她为唤醒女婴竟贸然拍击女婴头部致其因脑伤死亡,最高法院驳回她的上诉,考量她文盲没有念过书又坦承犯行,依过失致人于死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定谳。
这名越南籍女子来台依亲并与其女同住,2020年8月3日某时许,受友人所托,无偿代为照顾对方的4个月大的女婴,同年月9日7时30分许,她喂食女童后,因女婴吐奶,先为其清洁,并将物品拿至浴室清洗后,返回房间时,惊觉女婴无意识,且脸色有异。
她为唤醒出生甫4月之女婴竟贸然拍击女婴头部(未致伤),并摇晃其身躯,因女童均无反应,她通知救护人员到场后,将女婴送往医院急救,经救治后,女童同年10月16日因脑损伤、败血性休克并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一审及二审考量她虽非故意伤害女童,但她不当之行为,造成女童脑部受有重创、出血,女童入院时,即已失去自主呼吸之能力,昏迷指数仅有3,且经过脑部超音波之检查,发现女童脑部慢慢走向死亡及周脑室白质软化症,脑神经元死亡,而无任何复原之可能,只能慢慢走向死亡。
历审考量她坦承犯行,及因无法负担告诉人所要求480万元之赔偿金,而未能达成调解之犯后态度,她文盲没有念过书,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刑1年6月,她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