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与妻口角!狠父猛摔1个月大婴儿害重伤 判5年6月定谳

最高法院。(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一名周姓父亲于2022年间,因酒后与妻子争执而心情不佳,将未满两个月的婴儿朝床外抛掷而跌落地板,所幸送医后得救。新北地院依家暴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二审维持原判,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2022年10月3日凌晨0时24分许,周男在住处内,酒后因细故与其妻子发生争执而心情不佳,适与其夫妻同睡的未满两个月的婴儿发出叫声,而将当时躺在床上婴儿朝床外抛掷而摔落地板。

此举导致婴儿受有右眼眶挫伤、右侧头部挫伤、创伤性硬脑膜下腔出血双侧顶骨骨折等伤害。

妻子于当日下午趁周男未注意之际,将婴儿带至友人住处,并于同日下午4时38分许,通知新北巿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后新北市家防中心社工接获通报后,与妻子相约于10月5日进行访视,并陪同妻子将婴儿送医急救,始幸免于难。

二审庭讯时,周男固坦承有将躺在床上婴儿朝床外抛掷而摔落地板的事实,但矢口否认有何杀人未遂犯行,辩称:当时他可能太生气了,所以没有控制好力量。他坦承犯伤害罪,否认有杀人犯意。

律师辩称,案发当日周男与妻子发生口角争执,因一时情绪失控而将婴儿抛出床外,然他为婴儿的生父,既属至亲,且婴儿甫出生未满2个月,周男不可能与婴儿间有任何嫌隙、仇恨,因此主观上没有杀人犯意,本案应仅构成伤害罪。

二审查出,周男侦查中说过他知道小婴儿若受重力撞击在地,有可能会发生死亡的结果。他知道我这样抛掷婴儿,他可能会撞到地上等语,是其主观上自可得预见将婴儿从高处往地上摔掷之行为,导致死亡的危险性,周男对其行为极易造成婴儿死亡的结果有所预见及认识。

再观诸婴儿被抛掷而摔落地板,因而受有的伤势,可见周男下手力道猛烈。又周男既已预见其行为可能导致婴儿发生死亡结果,犹对婴儿做那些行为,足认主观上具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而非仅止于伤害犯意,应属至为灼然。周男辩称无杀人犯意,显属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新北地院依家暴杀人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二审审酌周男身为人父,并明知被害人仅是出生未满2个月的幼儿,尚须仰赖其悉心照顾、养育,却仅因夫妻间发生争吵、心情不佳,即情绪失控而为犯行,致被害人受有前开伤害,幸因及时送医而幸免于死,未造成无可挽回的悲剧,其犯罪的动机、目的及手段实非可取,所生危害亦非轻。

惟念及周男犯后坦承犯行之态度,尚见悔意,暨其于原审自陈之智识程度、家庭生活、工作及经济状况,并参以告诉代理人请求从重量刑之意见等一切情状,量处有期徒刑5年6月。经核原判决认事用法,洵无违误,量刑亦属妥适。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