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持续代理爱奇艺 检方约谈范立达、杨鸣

代理爱奇艺台湾业务的欧锑锑娱乐公司高层,疑似换个招牌继续代理,遭检方约谈。(本报资料照片

大陆影音平台爱奇艺,2020年遭经济部以「OTT-TV专法」(《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结束在台服务后,士林地检署接获检举,怀疑原本负责代理的「欧锑锑娱乐」,将大部分员工转入新成立的「斯翠明科技」,持续为爱奇艺经营台湾业务,15日前往两公司5处据点搜索,查扣文件、email等证物,并约谈欧锑锑董事长立达、斯翠明登记负责人赵善真总经理杨鸣等3人,讯后无保请回,全案朝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侦办。

斯翠明科技业务包括软体批发、零售,也有第三方支付等项目。据了解,范立达等人应讯时,均否认公司再为爱奇艺提供服务,但有内部员工向检方表示,公司确实仍在协助客户订购爱奇艺,包括教导如何透过第三地代理方付费,全案正由检方调查厘清中。

「OTT-TV专法」被外界称为「爱奇艺或腾讯条款」,草案内容明订,未依规定在台取得合法经营,却提供影音服务的业者,可罚50万到500万元。2020年9月,经济部要求爱奇艺不得在台进行招收会员收费等业务,当时欧锑锑宣布停止爱奇艺台湾站会员的经销业务,会员付款也无法再从台湾汇出。

士林地检署日前接获检举,欧锑锑娱乐去年放弃爱奇艺于台湾品牌代理,多名员工纷纷转入2020年6月才成立的「斯翠明科技」,包括7月成为登记负责人的赵善真,原本也是欧锑锑娱乐员工,新公司仍在继续相关业务,协助会员订阅爱奇艺。

为进一步厘清斯翠明实际运营状况,士林地检署15日指挥调查局人员,前往两家公司位于双北的5处办公地点搜索,带回电脑及相关文件,晚间另约谈范立达等3名公司高层,另将持续约谈其他员工。

士检指出,斯翠明科技若仍协助爱奇艺,涉嫌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40-1条,「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并在台湾地区设立分公司,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规定,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15日侦讯3人后,考量全案为本刑1年以下轻罪,让范立达等人无保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