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荣民有5个子女 专挑她月付6208元扶养费!法官打脸理由曝
老荣民失智卧床需人照顾,生了5个子女,却专挑她月付6208元扶养费,法官打脸理由曝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身为5名孩子的父亲,因名下无存款,多年来也无所得收入,而她的妻子状况也相同,甚至因失智症等疾病,卧床需专人看护,因此依据所在县市为基准,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支出31042元,请求5名子女中的1名女儿,应按5分之1比例,按月给付扶养费6208元。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称,父亲每月已请领国军退除役官兵委员会荣民安置就养金14874元,还有眷补费600元,合计15474元,每年可领13个月,且与母亲均有帐户存款,另外,他的胞妹将父母原住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并未移转价金,父亲并无不能维持生活的状况。
法院审理时,阿国的孩子表示,「爸爸你有要告我们,要跟我们要扶养费吗?」阿国:「我没有告你们。」孩子:「你有缺钱吗?」阿国:「我也没在花什么。」孩子:「你有要向你的子女声请什么事情吗?要求法院怎么要裁判吗?」
阿国:「我每个月的所费(台语)就好了。」孩子:「所费是指你每个月所需要的生活费用吗?你要跟哪几个子女要生活费?请具体讲出姓名。」阿国:「XXX(指被要求负扶养责任的女儿),其他的人没有什么钱,我自己省一点就好了」。
法官认,依据上情,尚难认定阿国有不能维持生活的情形。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之声请,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