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生就被关 父出狱瘫痪要她「每月1万」扶养 法官打脸

台东1名父亲在女儿出生就入狱,如今瘫痪声请扶养,遭台东地方法院判不准。图为台东地方法院。(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台东54岁李姓男子在女儿出生后便入狱近20年,出狱后因车祸全身瘫痪、无法工作,他因此要求24岁女儿每个月给他1万元扶养费,台东地方法院认为李男在女儿成长过程中,从未尽扶养义务,判不准,可抗告。

李男因第1颈椎位移闭锁性骨折,全身上下全瘫而无法工作,目前在护理之家接受长期照顾。他主张,因他无工作收入,有受扶养的必要,于是向法院请求裁定女儿每个月给他1万元的扶养费。

女儿向法官表示,她1999年9月出生,父亲年底就因案入监服刑10余年,她由阿姨和外婆扶养长大;她就读国中时,父亲虽然短暂出监,但不久后再度因案入监。

女儿说,父亲出监后就发生重大车祸,导致全身瘫痪无法行动,住在护理之家,父亲从她出生至今未曾养育过她,如今要她扶养父亲,显然有失公平。

台东地方法院认为,李男对女儿未善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如强行命令女儿对于失责父亲负起扶养义务,实在显失公平,因此驳回李男的声请,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