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儿女月给2万元奉养 但她生活是这样!73岁妇被狠打脸

要儿女月给2万元奉养,73岁妇被狠打脸,2个孩子都免除扶养义务。(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73岁妇人的小萱(化名)身为一对儿女的母亲,在1981年因故与丈夫离婚后,就独自养育照顾2个孩子,她因为现在已迈入老年,希望孩子们能给付她生活费用,因此向法院诉请孩子们负起扶养义务,需按月给付2万元扶养费,直到她的终老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小萱的儿子指称,母亲再婚后拥有3间房产,根据母亲自行告知及实价登录资料,母亲名下1处房产在2019年以240万元售出,另1处房产在2022年售出价格为650万元,而且母亲再婚配偶去世后,母亲还每月领有1.8万元的半月俸,母亲的资产应足够生活无虞。

另外,母亲2022年手术康复后,就购买1辆全新机车当作交通工具,去(2023)年还加入健身房俱乐部会员,因此母亲的身体状况,仍然可以生活自理,并没有须要受扶养之情况。

小萱的女儿则表示,她与哥哥都是由外祖父母扶养到国中,直到后来外祖父过世,才转由母亲扶养照顾。而她自幼常遭母亲辱骂「贱货」、「婊子」,甚至曾因为伤风感冒发出咳嗽声,就被母亲「披头盖脸」大声责骂。

她长期受到母亲的身心折磨,以致于对母亲心生畏惧,并衍生大肠激躁症等生理不适症状,经检查后发现肝胆胰脏癌数值异常,倘若确认是罹癌,加上自己是单身未婚,若要支付庞大医药费,恐陷入生活及经济困难,因此请求免除或减轻她的扶养义务。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小萱在2021年至22023年所得分别为2892元、2898元、459元,虽以此所得无法维持自己生活,但小萱名下有不动产2笔及投资2笔共47万3012元,而小萱2笔房屋卖以890万元,扣除后来遭诈骗的85万950元,仍有相当数额足以供生活所用。

法官审酌,小萱虽主张生活开销用罄,但并未提出任何证据以实其说,且迄今时日未久,已经用罄显与常情有违,自不足采,况且每月仍领取过世配偶之18半月俸1.8万元。日前依法宣判,小萱尚无不能以自己财产维持生活之情形,受扶养权利尚未发生,其声请于法无据,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