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竟要女儿养到死!70岁男被打脸了

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竟要女儿养到死,70岁男被法官打脸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70岁男子阿国(化名)年老体衰无法维持生活,无谋生能力、名下无财产,每月仅领7759元中低老人津贴,因不敷生活所需陷入困境,仅能栖身寺庙旁破旧仓库,以免沦落街头,因此向法院诉请,依所在县市平均每人月消费支出费用扣除所领津贴后,请求女儿小萱(化名)按月支付扶养费13945元,直到他死亡之日止。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父母亲离婚前,母亲怀有她时时,父亲就已离家未再共同生活,有记忆以来没曾看过父亲,经母亲告知才知道,父亲婚后鲜少在家,就算在家也是酗酒,酒后情绪失控就吵闹,薪水友都没拿回家中供家用。

父亲甚至将薪资花用殆尽后,还向她的母亲索取金钱花用,后来母亲怀她时,父亲就离开家另行居住,只有在缺钱花用时才会联系,因此她从小就由母亲独力扶养到成年。

法官考量,小萱在县市政府单位从事行政工作,月收入26000元,已婚并育有2名子女[,本身需要负担家计,已没有余力支付阿国生活所需的相关费用。而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情节已达重大之程度。因此,小萱依法请求免除对阿国的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示。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