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到全身都是病 要女儿养他到死!左眼失明男惨被打脸

酗酒到全身都是病,竟要女儿养他,左眼失明男惨被法官打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56岁男子阿国(化名)因脑部开刀视神经受损左眼失明,又因酒精依赖症、创伤性脑损伤、双向情绪障碍症等疾患,列为身心障碍者且无力谋生,无法维持最低生活,便向法院诉请依所在县市最低标准,扣除每月领取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5437元后,要求女儿小萱(化名)按月给付8793元扶养费,直到他死亡日止。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父亲在她未成年期间,只有偶尔去工作,并且收入都用来自己饮酒交际之用,未用于扶养照顾她,甚至还在外预借现金,用于享乐,事后因积欠债款自顾不暇,竟完全置家庭于不顾。

父亲也因长期酗酒、情绪不稳,经常在家中敲打墙壁、砸摔物品,甚至呕吐、大小便失禁及大声喊叫,成天就是酗酒闹事,制造家庭负担,还多次酒驾遭法院判刑,父亲所为造成她身体及精神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父母亲2010年离婚后,父亲就不曾再与她见过面,也不曾给过扶养费,全由母亲力扶养,而父亲的另名子女,也因父亲未尽保护教养义务,经法院裁定被收养。

小萱表示,自童年起就未受到父亲妥善照顾,父亲从未负起身为人父应尽之扶养义务,父女早已形同陌路,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已达情节重大之程度,因此请求免除她对父亲之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 阿国离婚前就成日酗酒闹事,离婚后到小萱成年为止,未曾提供过必要的扶养费用,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若要小萱负担扶养义务,明显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法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于法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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