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妇全身都是病 要4个孩子养到死!法官:一毛都不用给

轮椅妇全身都是病,要4个孩子养她到死,法官将她的声请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身为4个孩子的母亲,她因横纹肌溶解症、右侧耻骨骨折、妄想型思觉失调症、腰椎脊椎滑脱症、腰椎脊椎狭窄症、精神分裂症、左侧双踝骨折术后愈合不良等疾病,必须使用轮椅代步,后来因精神疾病,经医师诊断需他人24小时照顾,因此向法院诉请,要求4个孩子负起扶养义务,直到他死亡之日止。

法院审理,小萱主张,她因为没有谋生能力,加上名下财产有限,已经入不敷出,不能维持基本之生活,有受扶养之必要。而她每月入住机构的费用,在未扣除政府补助7350元前,要支付32000元,以其所在县市每人每月平均消费支出,需生活费23365元来计算,共计每月需55365元,应由4个孩子平均分担各13841元扶养费。

而小萱的4个孩子指称,一审认定母亲隐匿财产至少近400万元,若是母亲精神疾病达到重大程度,依照政府规定可无偿入疗养院所,为何母亲无法入住?是因为母亲虽罹患相关精神疾病,但未达标准,因此与一般人无异。而且母亲自他们年幼时就未扶养,还施加重大虐待,因此他们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官考量,一审法官调取相关资料后,认定小萱的帐户自2017年1月起,有362万6982元款项汇入。小萱主张她生病后,因为聘雇邻居友人照顾,导致她生活开销骤增甚多。法官认,小萱未能提出证明,证实有支付看护费等,且表明舍弃此部分证人之传唤,自难信其主张为真实。

而小萱自2017年1月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总共82个月期间,总计门诊及住院费用支出,合计为50194元,平均每月医疗费用仅612元。在他入住养护中心后,就由专人全日照顾,实在无另行聘请看护的必要,并且入住费用已包含吃、住等。

若以每月花费26000元推估,小萱的财产仍足供维持数年生活所需。因此,小萱在未能举证有其余必要支出,导致财产花费殆尽的情况下,法院无从认定她现在不能以自己之财产维持生活。

法官认,小萱未能举证不能维持生活,因而她请求扶养费,为无理由,一审驳回她的声请,于法并无不合。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废弃一审原判改判,为无理由,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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