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2子1女月给2.7万扶养费 71岁男干了「这些坏事」被打脸
要2子1女月给2.7万元扶养费,71岁男干了「这些坏事情」,惨被法官打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身为3个孩子的父亲,因为现年已经71岁,加上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本身也没有财产可以维持自己生活,因此便要求孩子们(分别为长女、长子、次子)依法负起扶养义务,并且按月分别给付费用各9000元。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指控,父亲染有嗜赌恶习,还流连声色场所,不但不曾扶养他们,而且曾殴打他们的母亲,更曾将长子丢入鱼池内,还用用老虎钳夹手指、吊挂于屋檐等方式对他们施暴,若强令他们负担扶养责任,显然有所不公,因此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她与阿国婚姻期间,阿国不务正业,还在外面找女人、赌博、打架,她只好协助公公操持家中养鱼事业,公公则协助负担3个孩子的生活费,她离婚后才由公婆照顾子女,但阿国仍不愿负担相关费用,因此她只好外出工作、补贴公婆照顾子女的费用。
后来公婆也因无力负担,而要求她自行照顾,她就将子女接来同住,子女们自幼就打工补贴家计,阿国来看孩子也只是跟孩子要钱,某年农历年因为她要回娘家,阿国竟将她拖下计程车殴打,还曾以老虎钳夹长女及次子的手指,也曾用绳索吊起长子丢进鱼池。
法官审酌,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并且对孩子们有肢体暴力行为,对他们3人身心发展影响甚大,依一般社会通念,其情节当属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个孩子请求免除扶养义务,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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