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见面竟是在法院 讨钱养到死!老母认了「对儿不公平」

首次见面竟是在法院,讨扶养费养到死,老妇认了「对儿不公平」。(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与丈夫婚后育有一子阿国(均化名),双方因故在1996年离婚,小萱因为年纪大了,加上已无工作能力,以其目前之财产,不足以维持生活开销,因而向法院诉请,要求阿国依法负起对她的扶养义务,并按月给付扶养费5000元,直到她的死亡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他自小到大均未看到母亲,而且母亲也未曾关心或探视过,他对母亲完全没有印象,因为母亲提出本件声请,他在法院调解庭时,才第一次见到母亲,在此之前完全没有联络,不满母亲未曾善尽应扶养他的义务,请求法官驳回母亲的声请。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的资料显示,小萱在2021、2022年所得总额均为0元,名下有房屋及土地四笔,财产总额为30万6297元。另外,小萱2023年1月至11月领有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5065元及加发生活补助250元,2023年12月领有低收加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8836元及低收加发生活补助750元。

但小萱自2023年1月1日起迄2023年1月23日查询日止,并无请领劳保老年给付、老农津贴、国民年金、身心障碍年金等。足认以小萱之资力,明显不足以因应、维持其平均余命之生活费用,已属不能维持生活之人。

小萱到庭陈述时表示,她从儿子5个月时就没有住一起了,跟他要钱应该是不公平的。而且,小萱也未提出证据,佐证她有正当理由,可以不扶养阿国。

法官认,阿国出生不久后,实际上是由大伯父及祖母等亲属扶养照顾到成年,小萱自阿国幼年时就未负起扶养责任,也不曾关怀探视其生活状况,对于阿国毫无关心闻问形同陌路。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阿国给付扶养费用,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