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没见过2儿」老母告讨扶养费赢了! 关键2原因出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东72岁陈姓老妇因为年老体衰无法工作赚钱,无奈与两名儿子已经有45年没有联系见面,实在没有办法才决定提告请求支付扶养费。由于两儿经过法院合法通知皆未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台东地院法官最终判准陈妇的请求,全案仍可抗告

▲陈妇在儿子们还小时就离开了。(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陈妇在判决书中提到,她现年72岁,因为年老体衰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只能靠友人介绍打零工,名下有一间自住的房子,有生之年不可能出租或变卖,加上没有汽车等其他财产,已经穷困到快要无法维持生活

陈妇接着说,虽然她有两名儿子,但在兄弟俩5岁、3岁的时候母子3人便没有再见过面,至今也从未联系过,就算现在希望孩子们帮忙,也苦于找不到人的窘境,这才决定提告请求协助。

▲陈妇弟弟证称家人亲戚几乎都没有联络了。

虽然陈妇的儿子并未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但她的弟弟证称,「我有4个姊姊、1个妹妹,有的是小时候就分给别人养,所以都没有联系,加上爸妈已经过世,这几年连堂表兄弟姊妹也断了联络。」

台东地院法官经过推算,认为陈妇的儿子现年分别为49岁、45岁,均有相当的工作能力,虽然母子3人长达45年没有联络,但他们经过合法通知并未提出异议,加上证人证词母亲依法还是得以主张儿子们应该给付扶养费,最终判兄弟两人每人每月应给付5000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