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侨仔独拿数十笔不动产 还告胞姊索讨老母百万扶养费

中市康男继承亡父数十笔房地等遗产,他向胞姊提出返还代垫扶养费告诉,称他2002年起独力扶养老母17年,请求给付140万余元。法官以康未举证一人扶养及代垫费,裁定驳回,可抗告。(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康男独继承亡父数十笔房地产,遗产公告现值逾2000万元,母2019年过世,他向胞姊提返还代垫扶养费告诉,称他独力扶养老母17年,追讨140万余元。姊称,母生前名下4笔不动产、拥600多万现金、月领老农津贴7000元,生活无虞,怒批弟未扶养,还常向母借钱。法官以康未举证一人扶养及代垫费,裁定驳回,可抗告。

康男向胞姊提出返还代垫扶养费告诉,指控老父在2002年去世,老母无谋生能力, 17年来由他一人负担生活支出及照顾就医,母签六合彩赌输钱,都向他伸手要钱。

康男说,母名下虽有4笔土地,但都为共有,且地处偏僻,又建有厂房,难觅买主变卖以维持生活,依行政院主计处统计之平均每人消费支出标准,请求胞姊给付2008年至2019年期间所代垫抚养费共140万余元。

康姊抗辩,母生前不仅有4笔不动产,父过世时还留给她存款391万余元,另2006年卖掉1间透天店面获272万余元,还月领7000元老农津贴,生活花用绰绰有余,不至于无法维生。

康姊说,她出嫁后,常探望独居老母,往来送生活物资,邻里皆知,且母并没赌博,反而是弟将财产花完,还常向母亲伸手借钱,弟所指控与事实不符。

法官追查,康父过世时,留下数十笔不动产、存款及现金,遗产依公告现值核定价值高达2331万余元,姊弟均坦称,父房地遗产由康一人继承及得知母卖房获逾百万。但康称,不知母取得父遗产391万余元现金。

康姊儿子证称,母亲与阿嬷常互探视往来,阿嬷做资源回收,但不缺钱,老农年金都是舅舅领;康男儿子则作证,阿嬷平日自己料理3餐,逢年过节才到他家吃饭,父有时会给她几千元。

当地里长作证,康父很有钱,他不知康男有无扶养老母,但康母不需付房租,做回收是做「运动的」,她过世时,留有4笔不动产,依公告现值核定为156万余元。

依《民法》规定,直系血亲宗亲属受扶养之权利,以不能维持生活而无谋生能力者为限。法官认定,康男与母互动是家族间交际往来,与扶养、照顾不同,且无法认定他所支出的扶养费超出应负担义务或有代垫;康母死亡时尚有相当财产,还未达不能维持自己生活之程度。

法官以康未举证老母不能维持生活,而曾提供的金钱属孝道表现,并未使胞姊有免除扶养义务的不当得利,且未举证他一人扶养,又代垫胞姊应负担的扶养费,请求返还代垫扶养费并无理由,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