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称失业生活难过 求2孩月给2万元!法官抽丝剥茧打脸了

母亲声称因为失业导致生活难过,要求2个孩子月给2万元扶养费,法官抽丝剥茧打脸,予以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妇人小萱(化名)指称,她原在饮料店工作月收1.2万元,但饮料店倒闭后,失业至今均无工作,她名下无任何资产,也未领社会补助,已无法维持生活,依据所在县市每人月均消费支出2.3万元,而她每月租屋需1.6万元,因此请求2个孩子,按月支付2万元扶养费,直到她死为止。

法院审理,小萱的2个孩子指控,母亲承租房屋并隔间转租给第三人,所得租金均全归母亲,而且母亲也在骑楼经营饮料店,除实体营业外,也有网路营业,收益也全归母亲。母亲还有股票交易获利,母亲也有负担外婆扶养费,足证母亲确实另有财产及所得,并非不能维持生活,显无受扶养之必要。

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小萱在2021、2022年给付总额为0元,名下仅有1辆汽车,但已无价值,财产总额为0元,但依现今社会现况,实际从事劳务工作者,未申报或短报薪资收入或执行业务所得之情形,十分常见,因此资料所载与实际所得未必相符。

法官考量,小萱在审理时也坦承,她在2023年10月「前」均在饮料店工作,每月薪资为12000元,都是领现金,足见小萱的实际收入,与税务财产所得明细表确实不符,尚难依此就认定小萱未有任何收入或财产,而已有不能维持生活之情事。

小萱承租房屋所有权人表示,整栋租给小萱已16年,也有按月付租金,但小萱未经同意,擅自隔间分租给他人使用,并对外宣称租金是2万元。骑楼也被小萱拿去经营饮料店,但小萱已经在日前搬离。

法官调阅小萱银行往来交易明细,2006年至2023年有多笔股票交易纪录;而小萱帐户自2023年至2024年有多笔证券交易,尚有18笔共281万2375元汇入。

法官审酌,小萱的母亲后来坚持搬回老家,小萱除每月支付1000多元长照费用外,仅每月回老家一次并给5千元生活费,后来母亲跟小萱的哥哥的同住,小萱则每月给哥哥1万元作为母亲的生活费,足见小萱并非无资力之人。

法官日前宣判,小萱未能举证证明,她目前已有不能维持生活之情,自难认2个孩子的法定扶养义务已发生。因此,小萱请求按月各给付2万元扶养费,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