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妻未婚怀孕还带小三回家嗨 父回头求女儿扶养被打脸:只生不养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年近70岁的男子阿辉(化名)平时靠捡拾回收物品变卖维生,他向2名女儿提告请求每个月支付扶养费2万1704元,结果反被打脸。2名女儿控诉,父亲只生不养也不育,不仅让母亲未婚怀孕被娘家人疏离,甚至带小三回家发生不伦关系,被当时还年幼的她们撞见,离婚之后更是对母女3人不闻不问,她们对父亲早已没有期盼,也不愿意联络。
▲阿辉年轻时不曾养过女儿,老了却要求女儿扶养自己。(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阿辉在判决书中主张,他与前妻离婚时,2名女儿都未满5岁,离婚之后没有与母女3人往来,也不曾扶养过女儿们,他虽然曾经再婚,但没有生育其他子女,如今他年近70岁,无财产、收入,想申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也因为条件不符被驳回,因此决定提告要求女儿们每个月支付扶养费2万1704元。
阿辉的女儿则表示,父亲只生不养也不育,婚后仍持续与异性交友及玩乐,甚至将人带回家中发生不伦关系,被当时还年幼的她们撞见,母亲担心在这样的环境长大会影响孩子们的价值观,于是决定离婚,带着她们离开。
女儿们提到,父亲让母亲未婚怀孕,害母亲被娘家人疏离,婚变之后孤立无援,母亲仅国小毕业学历,仍努力撑起家计,一个人身兼数职将她们扶养长大;反观父亲,离婚之后对母女3人不闻不问,也不曾给过一毛钱当作子女教养费,当她们生病发高烧、感到害怕而哭泣时,仅能依靠母亲双倍的爱砥砺自己,才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她们对父亲已无期盼,也不愿意联络。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经查,阿辉有重男轻女的观念,离婚之后不曾与前妻、女儿联系,也没有支付过任何教养费,完全没有尽到父亲应担负的责任及扶养义务,如今反过来要求女儿扶养他,显然有失公允,最终裁定驳回声请,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