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听到「啊啊~」破门抓奸 律师男被逮..小三辩:我在法律咨询
高雄一名黄姓律师前年和王姓小三到三民区一间汽车旅馆开房,被老婆、征信社逮个正着;事后,黄男承认爱抚,但是没有做那档事,王女则是否认有发生关系,还辩称是「讨论案情」。高雄地院判决,王女应该赔黄妻3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黄妻一直都怀疑老公有外遇,2015年6月5日下午请征信社跟监,发现男方和50岁的王姓妇人进入一间汽车旅馆,便决定到隔壁房搜证,期间疑似隔墙听见了「啊啊」的呻吟声,便决定破门逮人。
案件审理期间,王女辩称,在法律扶助基金会上认识了黄男,彼此并没有暧昧,当天是要讨论法律问题,但男方说身体有点不舒服,才会将地点移至汽车旅馆;黄男则坦承出轨,并称自己「有糖尿病,不容易勃起」,所以当天只有爱抚,并没有发生性关系。
法官认为,汽车旅馆在一般认知中为住宿、休息或发生亲密行为的地点,并不适合讨论公事,加上黄男如果身体真的不舒服,也没有要到汽旅开房间的必要,但是由于床单并没有精斑反应,在通奸罪部分判无罪,不过在民事部分,判王妇人要赔偿3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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