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辩买零件异想天开组枪 孙鹏:寄宿家庭所托非人
孙安佐被控非法制造手枪未遂罪,士林地院开庭,孙否认犯罪。(李文正摄)
孙鹏对儿子被控非法制造手枪未遂罪,庭讯全程聆听离开时不发一语。(李文正摄)
艺人孙鹏与狄莺独子孙安佐遭控「非法制造手枪未遂罪」,士林地院14日上午2度开庭,孙当庭否认犯罪。辩护人说,孙鹏、狄莺送儿子到美国,寄宿家庭没有爸爸,孙鹏后悔所托非人,导致儿子组装手枪零件,但孙安佐并没有要完成手枪,在美并无违法,请法院给予不受理判决。
孙开庭前对于无法「出国散心」,遭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孙说:「这就是命啊!没关系!他(法官)想要限制出境就限制出境,我不会不爽。」
开庭时,孙安佐否认制造手枪未遂罪,辩护人接续答辩,反驳检方以美国法典第18篇第922条中,接收任何枪枝行为均须执照,而孙安佐拥有枪枝并无违法。辩护人以同法921条所指的处罚的指商业行为,贩卖手枪须经许可,但孙安佐仅为17岁高中少生,赴美求学人生地不熟,虽有安排寄宿家庭,但家中只有妈妈,导致异乡人未受到妥善照顾,孙鹏、狄莺亦后悔所托非人,儿子才会组装手枪零件,并非要商业贩售。
辩护人更说,孙在美经历法院审判,对于一个10几岁小孩,内心的恐怖,并非一般常人所能体会。孙安佐制造枪枝为个人使用,主观上只因喜爱枪枝「异想天开」,没有组装成功的可能。
另一位辩护人则说,美国宪法保障持有手枪,在美组装枪枝并不犯罪,孙安佐拥有有枪枝,不需经我国政府许可,我国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仅限我国领域,也不可能许可孙安佐在美持有部分。
检察官驳斥「美国宪法难道有保障外国人持有枪枝?」美国司法部回复检方问题提及,孙安佐持有犯罪工具部分认罪,用以换取美检察官撤回恐怖部分,检方认为,孙在美持有枪枝部分未经处罚,我国具有审判权。
庭讯约1小时,辩护人最后对于美国弹道鉴识报告有意见,认为不应作为证据,法官谕知11月4日上午续行审理程序。孙鹏在后方全程聆听,步出法院时不发一语,孙安佐间隔5分钟离开,对庭讯表示「我刚刚在庭上都说过,不会再讲了!」随即上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