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辟谣 网传「农民贩售农产品需登记」?

台湾产品稻米。(图/记者徐文彬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食药署七月新制多,不过近日网路流传「七月一日开始,农民贩卖农产品行为是食品业中的贩售业,需要作食品业登录。否则处以三万至三百万元」的消息,为此食药署做出辟谣

食药署近日推动「正名」政策,标示清楚奶粉奶精、醋及昂贵鱼货成分外,也有市售包装婴儿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营养标示、实施食用盐品之氟含量标示规定鸡蛋友善生产系统牛樟原料应事先备查等。对于网路谣言食药署表示,一般农民是没有商业登记公司登记、工厂登记、营业登记或经建主管机关许可营业之摊位使用人及摊贩等五种身分,因此是无需登录的,请民众不要轻信网路谣言。并且提醒贩售食品(包括产品及食品原料)之食品业者,如果具有商业登记、公司登记、工厂登记、营业登记或经建主管机关许可营业之摊(舖)位使用人及摊贩,必须完成登录,才能营业。如果没有登录,卫生局可以要求业者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登录,如果期限到了还未登录,才会裁处三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食药署已设置食品业者登录专区,并提供免付费咨询专线0800-588-106,另外各地方政府卫生局也有登录驻点人员,可以协助食品业者申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