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调高为11.5%
劳保局30日表示,从明年元旦起,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调高为11.5%,其中含就业保险费率1%、2021年度劳保职灾保险实绩费率亦自是日起适用。
依《劳工保险条例》规定,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率自2021年1月1日起调高为11.5%,扣除内含之就业保险费率1%,故2021年以10.5%计算普通事故保险费。又2021年劳保实绩费率之适用单位共12,728家,其中近8成为减收单位,显示实绩费率确实发挥督促雇主加强职灾预防工作,减少职灾事故发生之效果。
劳保局说明,有关普通事故保险费率调整之通知作业,已于2020年9月份保险费缴款单(2020年10月21日寄发)背面印制通函周知投保单位。又2021年起适用之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分担金额表,因配合基本工资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为24,000元,需修正「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一经劳动部公告修正后,预计2020年11月中旬置放于本局全球资讯网,并同步修改保险费金额试算系统,提供投保单位及被保险人上网计算明年应缴纳之保险费服务。
劳保局指出,为激励雇主加强职灾预防并改善工作安全卫生设施,以减少职业灾害发生,劳工保险职业灾害费率除采经验费率,每3年精算调整外,针对被保险人数达70人以上之投保单位,其职业灾害保险之行业别灾害费率并采「实绩费率制」,每年按单位前3年职业灾害保险给付总额占应缴职业灾害保险费总额之比例增减调整。
根据统计,2021年共有1.27万家投保单位适用劳工保险职业灾害保险实绩费率,相较前一年增加220家,其中减收费率者计9,718家,占76.35%,加收费率者计2,131家,占16.74%,维持原费率者计879家占7%,另109年度适用单位中有682家不再适用,相关通知作业已在10月28日函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