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两季GDP过3% 江宜桦:基本工资调涨至1万9,047元

江宜桦宣布,基本工资调涨至1万9,047元。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江宜桦2日在立法院院会宣布,经向主计总处确认今年第一季经济成长率(GDP)超过3%后,已达到基本工资调整门槛,因此他批示劳委会公文,从4月1日起,基本工资月薪部分新台币1万8,780元调涨至1万9,047元。

行政院去年核定基本工资调整方案时薪于今年元旦起调整为新台币109元,月薪则要等连续2季GDP成长超过3%、或连续2个月失业率低于4%,才会调整至1万9,047元。

行政院长江宜桦在答复国民党立委陈淑慧质询时表示,虽然主计总处正确的统计数据要到5月才能确定,但是经向主计总处征询今年第1季经济成长率的概估应该会在3%以上,达到连续2季GDP超过3%的标准

因此,江宜桦表示,他已在1日批示劳委会送上来的公文,基本工资从1日起从18,780调涨至1万9,0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