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调至1万9,273元 张平沼:可以接受
▲张平沼认为,基本工资调涨幅度「可以接受」。(图/记者林信男摄)
劳委会宣布,每月基本工资自2014年7月1日起,调至1万9,273元,较先前金额增加226元。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张平沼28日表示,调整幅度合理,「可以接受」。
劳委会公布的基本工资调整方案显示,月薪自1万9,047元调升至1万9,273元;时薪自109元增加至115元,且2014年1月1日起,必须在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累计达(含)3%以上时,才会召开审议委员会,调整基本工资。
张平沼28日出席商业总会「产业发展国是论坛」,他在接受访问时指出,可以接受这次的调整幅度,尤其2012年原应将时薪调整至115元,但当时景气不佳,经济成长率要拚「保1」,所以只调整到109元,这次理应调升至115元。
张平沼说,以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作为基本工资调整标准,比较不容易有争议,商业总会先前便向劳委会和经济部建议,不用每年调整基本工资,「每年为这件事情吵,伤感情嘛!」